《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集团公司目标管理行为,提高目标管理科学性和预见性,提高目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目标管理归口部门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目标确定管理
1、各公司每年12月1日前根据本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对下年度经营环境分析和预测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年度拟完成目标和目标分解实施初步计划;
2、人力资源部每年11月30日前负责对各公司的指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承担能力进行调查和摸底,向集团公司总裁提供调查报告,为科学确定各公司下年度工作目标作准备;
3、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1日—12月5日根据调查情况与各分公司上报计划商讨确定下年度各公司目标初步方案,报总裁批准;
4、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目标应该包括两个等级:必须完成目标和努力奋斗目标;
5、总裁在每年12月10日前与各公司最终确定下年度各公司经营目标并分别签定目标责任书;
6、如果是新公司,则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程序于新公司成立一个月内确定目标;
三、目标实施过程管理
1、各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年度正式目标实施计划;该计划至少包括:营销计划、生产计划、现金流计划(含流出与流入)、投资计划等;
2、计划年度元月15日前人力资源部同集团公司的相关部门与各公司协调对各公司目标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综合平衡后报总裁批准,作为对各公司考核、管理和控制的基础和标准;
......
一、总则
1、为规范集团公司目标管理行为,提高目标管理科学性和预见性,提高目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目标管理归口部门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目标确定管理
1、各公司每年12月1日前根据本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对下年度经营环境分析和预测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年度拟完成目标和目标分解实施初步计划;
2、人力资源部每年11月30日前负责对各公司的指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承担能力进行调查和摸底,向集团公司总裁提供调查报告,为科学确定各公司下年度工作目标作准备;
3、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1日—12月5日根据调查情况与各分公司上报计划商讨确定下年度各公司目标初步方案,报总裁批准;
4、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目标应该包括两个等级:必须完成目标和努力奋斗目标;
5、总裁在每年12月10日前与各公司最终确定下年度各公司经营目标并分别签定目标责任书;
6、如果是新公司,则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程序于新公司成立一个月内确定目标;
三、目标实施过程管理
1、各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年度正式目标实施计划;该计划至少包括:营销计划、生产计划、现金流计划(含流出与流入)、投资计划等;
2、计划年度元月15日前人力资源部同集团公司的相关部门与各公司协调对各公司目标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综合平衡后报总裁批准,作为对各公司考核、管理和控制的基础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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