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本厂已销售退回产品处理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2.范围
本厂已销售的不合格退货品的处理
3.工作程序
3.1退货品的验收
顾客退回的不合格成品或追回的成品,仓管人员对退货品进行登记,同时提报质检部进行针对性检测,经质检部、生产部等进行评审后,对于可进行返工、返修处理的产品,由生产部进行返工、返修处理后,由质检部按照成品检验标准进行重检作业,并将重检结论按照有关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客户信息反馈记录表》中。
3.2报废
退货品经处理不能成为合格品须报废时,应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分析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报废作业,并将处置情况记录。
相关表格:
1.《退货单》
2.《客户信息反馈记录表》

